垫付费用追偿权
长兴县刑事律师咨询
2025-05-08
您作为保证人,如果垫付的金额超过了主债权的范围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您并不能全额向债务人追偿。具体来说,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,一般保证人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,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。这意味着,超出主债权范围的部分,您可能无法直接向债务人追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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